報名條件:
(1) 品學兼優,擁護“一國兩制”、《基本法》;
(2) 香港會考科目必須達到六科以上(含六科)、中學六年級或中學七年級的應屆學生,其中:中、英、數爲我校所有專業的必考科目,其餘會考科目也應符合專業要求;會考成績應在4A以上(含4A)(中、英等科目“5*”相当于A);
(3) 持有合法的香港居民身份證和回鄉證。
招生名額和專業選擇:
2010年的招生名額視具體生源情況而定。
申請者可以在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三個專業作爲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清華大學2010年在港本科招生專業一覽表》。
申請和錄取程序:
(1)下載填寫申請表
登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www.join-tsinghua.edu.cn”,點擊進入本科招生網首頁“最新消息”欄目下《清華大學2010年香港免試生招生計劃》,將附件《清華大學2010年香港免試生申請表》進行下載、填寫。
(2)寄交申請材料
請將填寫完畢的申請表、香港會考成績、香港居民身份證和回鄉證複印件於2010年3月10日之前(以寄件郵戳為准)寄到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錄取原則:
我校將於2010年3月下旬在港對申請者進行面試,具體面試時間、面試地點請等通知。面試後我校將根據申請者的會考成績和面試情況,擇優錄取。經學校確認錄取名單後,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入學及在校管理:
被清華大學免試錄取的學生請按照錄取通知書指定的時間(8月中下旬)到學校報到。具體事宜屆時參考《清華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香港免試生的管理遵照我校大學生相關管理規定,學校將盡力創造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和幫助,以便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
學費和其他費用:
香港免試生的學費與內地學生相同;學生原則上與內地學生住在一起,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收取,與內地學生相同。香港免試生在校學習期間往返香港和北京的旅費及醫療保險費用自理。
獎助學金制度:
被錄取的香港免試生將自動獲得清華大學設立的香港免試生專項獎學金,本科生在讀期間學費全免。爲鼓勵香港優秀學生到清華大學學習,香港恒基兆業有限公司設立“李兆基獎學金”,用于資助被清華大學免試錄取的香港學生。除上述獎學金外,香港免試生在讀期間還可申請清華大學其他獎學金。